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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014-10-22   审核人:

新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大成字〔2013〕18号

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全面提高我校成人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士学位的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成人教育学院参照《新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学院、函授站结合学科特点、专业实际和解决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学院、函授站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一般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中外文献资料的检索与阅读、方案比较与选择、调查(试验)研究、数据分析与处理、撰写论文(设计)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通过多种形式达到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得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锻炼,获得独立工作初步练习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程序是:选题→下达任务书→中期检查→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收存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评估。各学院、函授站应于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放假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向每个学生发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应于最后一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外文翻译等前期准备工作。最后一学期集中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理工科学生不得少于10周(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经管及文科学生可酌情减少,但一般不应少于6周。

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按《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

1.选题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特点和研究方向,注重实用价值,促进教学、科研、产业的结合。成人教育特别提倡和鼓励有工作经历的学生选择与工作有关,能解决本专业和行业实际问题的应用型选题。

(2)因材施教原则:毕业论文(设计)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份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选题的难度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可适当提高要求,以利于学生开阔眼界,激发兴趣,发挥学生潜能。

2.选题来源

可来自指导教师承担的科研课题,也可是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践意义的自拟课题,也可是从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中获取的实践课题。选题可以是教师承担研究课题的一个专题,也可以是教师指导研究生课题的一部分,但应注意分清层次,明确各自的设计和实践内容。选题来源包括教师科研、教师自拟、学生自选、生产实践、实验室(课程)建设和其他。

3.选题类型

理工科专业选题可包括工程设计、理论研究、试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综合类等,工科类专业选题应选择能满足教学要求、涉及知识面较宽,并有一定实际意义的课题,结合工程实际类型选题比例应大于70%。理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当前科技、经济发展,尽可能安排提高性、拓展性的应用研究课题;文科、管理类专业选题可包括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等,选题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选题类型包括应用研究型、理论研究型、工程设计型、计算机软件设计型、社会调查型、社会热点难点型和其他。

4.选题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主要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审定,学院、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南。本着双方自愿、合理调配的原则,领导小组落实学生的指导教师与选题,并向学生下发《新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件6)。鼓励学生选择企事业单位的课题,但必须经领导小组审定。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理工类专业一般在6?10人,经管、文科类专业一般在7?12人。经管、文科一般要求一人一题,理(工)科可参照执行,如果同一项课题需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完成,需在《任务书》中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分别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教研室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由学院、函授站教务办按统一格式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选题汇总表》见附件2)。

5.开题程序

根据《任务书》,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认可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1.答辩委员会

学院、函授站必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组织学院、函授站答辩工作,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答辩委员会由院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由符合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每组不得少于3人,另设秘书1人。

2.答辩的形式

采用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两种形式。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小组答辩。公开答辩由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持,参加公开答辩的论文应由各专业答辩小组推荐,原则上不低于答辩学生人数的15%。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建议采用“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委托校外单位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校内进行统一的答辩。

3.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委员会指派具有资格的教师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求交叉评阅,指导教师不宜担任评阅教师。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学生名单和日程。如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有一方评定成绩低于60分,由答辩委员会审核其答辩资格。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未完成《任务书》工作量要求二分之一者;

(2)论文(设计)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抄袭他人成果者;

4.答辩具体程序

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宣布答辩开始及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低于20分钟,包括学生报告内容、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在答辩过程中,学生必须当场回答提问;答辩委员会(小组)确定学生答辩成绩及评语;学院、函授站答辩委员会审查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4。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要求

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学院或函授站、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的职责

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

(1)审核并汇总各学院、函授站(由远程教育中心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

(2)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和评估;

(3)审核各学院、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各学院或函授站的职责

各学院或函授站(由远程教育中心)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落实和管理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为学生提供较好的资料和试验条件。原则上文科、经管类毕业生每人不少60元,理工科类每人不少于100元;

(3)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中期检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

(5)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6)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评估工作。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研究、图书情报等人员担任,应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科研背景。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学院、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当课题由校外单位承担或由于学生人数较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时,学院、函授站可聘请相关单位中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由学院、函授站指派专人联系,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课题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明确职责和任务,掌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正确运用设计和研究方法,并提前做好指导准备工作;

(4)坚持教书育人,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并屡教不改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提交教研室和学院、函授站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请长假。缺勤2周以上者,学院、函授站应委派他人代行其职;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确定选题;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批改译文及综述报告;帮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方案设计;脱产班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业余和函授班每周至少进行1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函授班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配合教研室和学院进行中期检查;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教师评语;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4.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或函授站审核,报成人教育学院批准,方可缓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内容。

(3)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学校或所在单位的各类规章制度,保障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4)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脱产生一般不准请假。必须请假者,应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5)坚持科学态度,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抄袭他人成果、请人代替完成或从网上下载他人论文(设计)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6)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成果原件整理后交指导老师(含电子版),由指导教师交学院、函授站办存档,经指导教师推荐方可发表相关论文。

五、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和监控

为保障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大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力度,以防止有章不循,敷衍应付,以及只重形式,不重效果的倾向。为充分发挥学校、学院或函授站、教研室三级管理组织的作用,成人教育学院将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评价与奖惩相结合,切实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1.论文抽查

成人教育学院每学年组织专家督导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和评价。每个专业随机抽取5份毕业论文(设计)的全套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等。对于论文抽查质量较差或是存在较大问题的专业,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将组织专家全面评估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学院、函授站管理状况,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学校。(《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表》见附件5)。

2.中期检查

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在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中,学校、学院、函授站、专业教研室要不定形式、不定方法、不定时间地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质量跟踪,特别是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或提出警示。

3.工作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之后,各专业教研室应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析和质量分析作为论文评估的重要依据。

4.文档管理

(1)统计报表:由学院和函授站统一汇总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存档并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

(2)成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3?5天内,由学院和函授站将成绩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

(3)总结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和函授站于放假前交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

(4)优秀论文(设计)报送:各学院、函授站负责将全部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后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

(5)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存档: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上交学校档案馆保存。其他毕业论文(设计)应收交学院、函授站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五年。其它光盘、软盘、音像资料由学院或函授站保存。

5.奖惩措施

成人教育学院及时通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结果。抽查论文中与专家评定等级相差二级及以上占三分之一以上的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将组织人员全面复查当年所有毕业生论文(设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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