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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12-01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命题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通知,我校将承担201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维文和哈文共44个科目的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是自学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为了加强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管理,提高命题工作质量,确保命题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学院给予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命题教师的审核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认真选派命题教师,填写命题教师基本情况表。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命题情况。

三、在校内或校外承担自学考试辅导班教学的教师不允许参与命题工作。

四、命题教师名单和其他材料请在2011年12月6日前交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玉素甫老师处,联系电话:8583405。

新疆大学自考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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